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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政策

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



中共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委员会

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推动党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推进学校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建设“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党支部为目标,着力解决基层党支部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全面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使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每个支部都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结合学校党支部工作特点,坚持从基础工作和基本要求抓起,重点在以下七个方面持续用力。

(一)政治建设突出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日常言行上。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做到把加强支部党的政治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特别是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

(二)组织设置规范

以提升组织力为着力点,按照合规、务实、管用原则,优化组织设置,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运转高效、调整及时。党支部原则上主要以处(部、室等)及二级学院教工、学生管理集体为单位单独组建。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单独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党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党支部,一般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

(三)班子建设有力

以增强党支部委员会功能作用为重点,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支委会。支委会每届任期3年,期满按时换届。支委会成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上级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新任党支部书记须在任职6个月内接受学校党委或上级部门的集中培训。

(四)教育管理经常

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作用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职责。加强对党支部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教育党员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注重知识技能教育。严格执行党员发展计划,突出政治标准,规范发展程序,提高发展质量。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组织党员认真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通过严格组织生活、听取群众意见、检查党员工作等多种方式,监督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等情况,发现党员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群众对其有不良反映的,党支部书记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五)组织生活严格

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确保党支部组织生活经常开展、取得实效。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课一般每季度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开展1次。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每年一般不少于1次。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持续开展“今天是我的政治生日”主题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六)服务群众积极

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认真做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采取调查研究、结对帮扶、到社区报到、志愿服务等方式,实现党支部联系基层、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全覆盖。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扶贫工作,积极做好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党员干部开展帮扶贫困户活动,线上主动对接贫困户发布的帮扶需求,线下到贫困户家走访,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与问题。推进服务型党支部建设,引导党员爱岗敬业,争当服务示范标兵,帮助群众或服务对象解决实际困难。

(七)工作制度健全

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按期换届、请示报告、发展党员、基层党务公开等党支部工作制度。推进建设硬件配置齐全、场所功能完备、标牌设置统一规范、图书资料和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能较好地满足党员活动和服务群众需要的“党员活动室”或“党员之家”。积极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创新党支部活动内容方式,推进“智慧党建”。进一步完善系统内员相关信息,及时更新、补充党员基本信息及党籍和组织关系、职务、奖惩、出国(出境)、关怀帮扶、流动情况、入党信息等8个方面的内容,做到信息全面、准确

三、推进措施

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推动后进赶先进、中间争先进、先进更前进,力争经过2年努力,使学校所有党支部达到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要求。

(一)动员部署(2020年9月)

1.积极动员、认真部署。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各支部是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的责任主体,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各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各支部要对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保相关政策要求和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党小组、每名党员。

2.开展培训、掌握标准。把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作为党务骨干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培训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业务培训,让每一名党务干部都明白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是什么,具体抓什么、怎么抓。实现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小组长、组织员培训全覆盖。

3.支部启动、制定清单。各党支部根据学校党委发布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通知,制定详细任务清单。任务要细要实,措施要严要精。明确工作进度、主要措施、责任人员、时限要求等内容,有计划地抓好落实。

(二)调研摸底(2020年9月底前)

1.学标议标、明确方向。各党支部组织支部委员、党小组长、组织员学标议标,通过学习讨论,学透标准体系,掌握规定动作,找到工作短板,明确努力方向,为对标用标和改进工作打好基础。

2.广泛自查、逐项对标。各党支部对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指标清单》,紧盯任务要求,广泛开展自查,逐项对标,查漏补缺,摸清底数。

3.对接制度、调研梳理。党委组织部牵头开展党支部“三化”建设调研,各党支部对照标准对本支部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审查,符合标准要求的继续坚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进行修订完善,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方法措施。

(三)对标推进(2020年10月-2021年10月)

1.督促指导、有序推进。学校党委将采取随机抽查、定期抽查等方式,经常性对基层党支部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督查抽查中发现的重视不够、履职不力、措施不实、落实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党组织及有关人员责任。

2.领导包抓、示范推动。按照摸底掌握的情况,确定基础较好的党支部作为示范点重点推进,党建基础薄弱的党支部集中攻坚,其他党支部同步推进。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支部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到联系点调研指导至少一次,不达标不脱钩。

3.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学校党委结合近年来开展的系列活动,选树若干个工作基础好、规范程度高的党支部为示范点,进行重点创建,打造“标杆式党支部”,以点带面促进整体提升。在创建过程中,组织观摩交流和争创评比活动,及时总结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经验,推广成熟做法,及时解决倾向性问题。

(四)考核总结(20223月底前)

学校党委将结合日常考核和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对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考核评价。

1.强化考核、认真验收。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分七个方面进行考核,并实行动态管理。考核工作按党支部自评、学校党委考评的步骤开展。考核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纳入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台账管理;对未达标的,不得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该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不得评为“好”等次,并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考核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可与其他考核事项结合进行。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认定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党支部:半年以上未配备党支部书记的;年度内党支部书记和支部班子成员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党支部不按期换届或半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有党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或信教问题的;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为“一般”或“差”的;本单位本部门业务工作出现重大偏差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2.汇总意见、及时反馈。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基层提出的意见建议,自下而上进行汇总,经各党支部整理后,反馈给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一并向学校党委报告。

3.跟踪问责、整改提升。强化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考核验收情况的结果运用。对在考核期未达标的党支部,对其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并建立工作台账,落实销号整改,帮助转化提高。

(五)巩固提升(长期坚持)

实施学校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示范工程,打造8个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示范点,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党支部工作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打造党建工作品牌,实现学校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在全面创建、整体提升的基础上,持续抓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指标清单》的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及时对不适用于工作实际、不利于实践操作的相关指标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向党委组织部反馈,由党委组织部向学校党委报告。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由学校党委领导,党委组织部具体牵头负责。成立中共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委员会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吴小平蔡海生;

副组长:方卫武、杨福盛、刘中平、肖长荣、张甫旺、樊盛春、龙婷;

员: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各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负责日常的工作组织和协调。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各支部要切实加强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搞好统筹谋划,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学校党委将把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

(二)强化督查指导

党委委员带头深入基层,对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帮助联系党支部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党委组织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进。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实、落实不力的党支部,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三)注重工作实效

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把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同党支部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同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合理安排,在具体工作中推进标准、落实规范,切实提升党支部工作水平。

附件: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指标清单


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指标清单

项目及分值

具体标准

评分办法

(一)

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25分)

1.加强政治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严格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围绕中心、建好队伍、服务师生,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10分)

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宣传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扣10分。

2.强化理论武装: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认真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夯实思想根基;党员干部带头学理论、强信念,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5分)

学习教育不经常的,扣2分;学习效果不明显的,扣2分;党员干部带头学习意识不强的,扣1分。

3.强化政治引领:组织青年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理论学习小组学习;主题党日突出政治性;持续开展“今天是我的政治生日”主题活动,落实赠送一则寄语、开展一次谈心、重温一遍誓词、撰写一篇感言“四个一”要求。(2分)

未按规定组织青年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小组学习的,扣1分;主题党日、“今天是我的政治生日”政治性不突出、不规范的,扣1分。

4.聚焦学习主题: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注重知识技能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积极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永葆政治本色。(2分)

五类教育缺少一类扣0.5分,扣完为止。

5.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党管意识形态,每半年分析研判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掌握党员群众思想动态;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坚决防止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真理信金钱,坚决反对各种歪曲、篡改、否定马克思主义的错误思想和负面言论。(3分)

未落实半年分析研判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的,扣1分;未分析党员群众思想动态的,扣1分;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严的,扣1分。

6.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引导干部职工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3分)

未开展或参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扣3分。

(二)

组织体系建设(5分)

7.组织设置规范:党支部原则上主要以处(部、室等)及二级学院教工、学生管理集体为单位单独组建。正式党员人数应达到3人及以上,一般不超过50人。(1分)

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扣1分。

8.组织覆盖全面: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按工作性质相近、便于管理、便于开展党的活动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2分)

组织覆盖率不全面的,扣1分;符合条件的6个月以上的工作项目等未成立党支部的,扣1分。

9.小组划分合理:党员人数超过20人的,根据本支部党员的数量、分布、工作需要等情况综合考虑设立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长,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2分)

支部党员人数超过20人未划分党小组的,扣2分。

(三)

党支部委员会建设(5分)

10.班子职数合规:正式党员人数达到7人以上,应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人数原则上为3至5人,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班子健全,职数合理。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配备党支部书记。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2分)

党支部班子不健全的,扣1分;未设纪律检查委员或未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的,扣1分。

11.书记配优配强: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特殊情况的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二级学院教工党支部落实“双带头人”要求;党支部书记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有较高威信,应当具备1年以上党龄;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参加培训。(1分)

支部书记政治素质不强、能力弱、新任支部书记未参加培训的,扣1分。

12.班子分工明确:党支部委员之间分工明确,团结协调,班子整体战斗力较强。(1分)

班子内部不团结、不和谐等因素造成负面影响事件的,扣1分。

13.按期换届选举: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严格执行党支部任期制度,期满按时换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在任期内出现空缺,及时进行补选。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整,须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1分)

未组织按期换届选举的、支部书记和副书记调整未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的,扣1分。

(四)

党员教育管理监督(25分)

14.加强队伍建设:组织支部党员认真学习,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和“四个服从”。(2分)

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教育不及时的,扣1分;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不高的,扣1分。

15.保证必要学时: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载体,抓好党员日常学习。(2分)

党员集中学习培训时间达不到规定学时的,扣1分;“学习强国”平台运用不充分的,扣1分。

16.严格发展程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从严教育、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2分)

发展党员工作违反规定和程序的,扣2分。

17.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经常性谈心谈话;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1分)

未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的,扣1分。

18.落实关怀帮扶:认真做好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经常联系帮扶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活动党员。在重要节日,开展送温暖活动,重点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1分)

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不健全的,扣1分。

19.加强组织关系管理: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有序。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失联党员作出组织处置,按程序报上级党委审批。教工党员离职后、学生党员毕业后,应及时转移组织关系。(1分)

组织关系管理不规范的,扣1分。

20.规范党费收缴:党费收缴工作严谨规范,建立起专人管、足额交、定期查的常态长效机制;定期做好党费核算工作,留存党费管理规范。(2分)

党员收缴工作不规范、不到位的,扣1分;未定期核算党费的,扣1分。

21.开展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先锋创绩”活动,引导党员立足本职、担当作为、岗位建功,在重点任务和关键时刻当先锋、作表率。(2分)

未开展“先锋创绩”活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的,扣2分。

22.严肃党的纪律: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监督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群众对其有不良反映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8分)

未经常开展警示教育的,扣2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群众不良反映不及时处置的,扣2分;出现党员干部瞒报漏报个人重大事项的,扣2分;党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扣2分。

23.深化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纠正“四风”、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4分)

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的,扣2分;因作风问题而被媒体曝光或群众投诉问题并查实的,发生一件扣2分。

(五)

落实组织生活制度(15分)

2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3分)

党内政治生活未达到“四性”要求的,扣3分。

25.落实“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课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党支部有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如实规范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在本支部讲1次党课。(3分)

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落实不规范的,扣2分;党组织书记未落实上党课的,扣1分。

26.落实主题党日: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内容安排贴近实际、组织形式丰富生动,活动政治性突出。(2分)

主题党日不落实的,每少一次扣1分。

27.开好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支部和个人对照检查等准备工作充分。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3分)

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不充分的,扣1分;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严肃的,扣2分;党员领导干部未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扣1分。

28.做好民主评议: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入党誓词,进行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把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3分)

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的,扣2分;评议结果未作为评先评优依据的,扣1分。

(六)

联系服务群众(15分)

29.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采取调查研究、结对帮扶、到社区报到、志愿服务等方式,实现党支部联系基层、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全覆盖。(5分)

党支部联系基层、党员直接服务群众工作落实不力的,扣5分。

30.深化扶贫帮扶:党员干部开展帮扶贫困户活动,线上主动对接贫困户发布的帮扶需求,线下到贫困户家走访,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与问题;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扶贫、帮扶工作。(5分)

落实扶贫、帮扶工作不力的,扣5分。

31.强化服务建设:推进服务型党支部建设,引导党员爱岗敬业,争当服务示范标兵,帮助群众或服务对象解决实际困难。(5分)

不落实服务型党组织要求、党员爱岗敬业意识不强的,扣5分。

(七)

工作机制运行(10分)

32.党建业务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把党建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处理好党建与业务的关系,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推进党建与中心工作融合发展,积极围绕改革发展、教书育人等中心工作建言献策,引导党员爱岗敬业、担当作为。(3分)

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没有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的,扣3分;

33.落实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落实党支部建设具体责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年底由党支部书记向学校党委和党员群众进行抓党建工作述职,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评议。(2分)

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扣1分;党支部书记未进行述职评议的,扣1分;

34.落实党务公开: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把党支部决定及执行情况、思想建设、组织管理、发展党员、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适宜公开的情况纳入公开范围,全面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公开内容简单明了,信息公布及时有效,党务公开栏设置规范。(1分)

未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扣1分。

35.台账管理规范:落实党内学习制度,做到有台账、有签到;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纪实制度,集中学习记录做到及时、完整、规范、真实;对缺席人员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课,并做好记录。(1分)

台账不完整、不规范的,扣1分。

36.加强信息化运用:积极探索互联网等媒介,创新党支部活动内容方式,推动组织生活理念和方式创新,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1分)

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组织生活方式的,得1分。

37.强化保障措施:配齐建强党务工作人员,有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和保障机制,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建好管好用好党支部活动场所,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党旗、誓词、党内制度等室内上墙内容简明规范。建有党务公开栏、宣传栏。(3分)

没有专(兼)职党务工作者的,扣1分;没有落实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的,扣1分;没有党建固定活动场所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