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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负责人

教务处处长   刘国胜

 

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分管教学运行管理、师资管理、等方面工作。

 

 

 

教务处副处长  邬劲青

 

协助处长工作,分管技校、考务管理与自考管理、职业技能训练鉴定与普通话培训测试管理、实践教学管理、教材、学籍管理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