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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报考“专升本 ”的暂行规定

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报考“专升本 ”的暂行规定

 

 

 

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等教育内在规律相适应、不同类型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教育体制,使部分优秀专科层次的学生能够进入普通本科阶段学习,给有追求、有抱负的高职生创造进一步学习的机会,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推荐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凡经过统招入学的高职三年级学生,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表现突出,取得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者,经本院推荐,可参加考试。

 

二、招生专业

 

 

 

 

 

四 、推荐选拔程序

 

1、学生自愿选考我省招生高校及招生专业,学校在每年月份,按照学生的条件和省教育厅下拨的名额确定招生专业、人数和名额进行推荐。

 

2、选拔考试课程和考试方法:选拔考试包括英语和两门主要基础课,英语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两门主要基础课考试由各招生高校组织,考试内容由招生高校确定。考试时间每年5月份。

 

3、 招生高校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报江西省教育厅批准。

 

4、 被录取的新生凭招生高校和江西省教育厅盖印的《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

 

五、学籍、学费和待遇

 

、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学籍转入本科院校,直接进入大学三年级就读。

 

、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服从本科院校教学、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按本科院校标准缴费,享受普通本科生同等待遇。

 

、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本科院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并推荐就业。

 

六、报名办法

 

1、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先到各系教务秘书处领取并填写推荐表。

 

2、学院均进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