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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0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

江西省200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


一、申请时间


2009年下半年我省自考毕业证申请,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生申请时间:1210日~1215日。


二、申请地点


1、社会考生申请地点:各县(市、区)招考办,即考生报名报考点。


2、在校考生申请地点:本人所在的助学单位,不得在其他地方申请。


三、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3、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践环节考核且成绩合格。


4、课程免考、转考、抵免手续符合规定。


四、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必须清晰(身份证原件县(市、区)自考办审核完后退还考生)。


   2、准考证原件(报考该专业的所有准考证都要装入档案袋),单科合格证(含免考证明、转考证明、实践环节考核合格证)。


   31张以准考号(登记表注册栏填写的准考证号)命名的电子照片(标准2寸蓝底彩照大小、像素约300×400、宽高比为3:4jpg格式),31寸免冠近期蓝底彩色照片(贴毕业生登记表上),照片与电子照片为同一次所拍。


  4、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出具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县或设区市考试机构在审理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后,需将复印件留下并经经办人签名,单位盖章后存入档案袋中。


5、考生不能同时办理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必须在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半年后才能申请本科毕业。


6、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7、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的成绩单。


8、领取毕业生登记表(专科、本科),填写要求如下:


1)黑色钢笔(水笔),填写此表(一式三份)。


2)专业名称要填写全称,不得简写,并与省自考办公布的开考专业名称完全相同。专业层次(专科、本科)填写要正确。


3)毕业证编号:将注册准考证号填入此栏。


4)注册准考证:填写报考本专业的最新准考证号,注册准考证号只能使用一次,考生毕业时使用的注册准考证必须收回。考生如果想同时报考几个专业,并且都申请毕业,在报名时使用不同的准考证号,一个专业一个准考证号。考试过程中换专业,考生可以继续使用老准考证,无需重新办理。


曾用准考证:填写考生报考本专业曾经使用过的所有准考证号。登记表填写的合格课程必须有对应的准考证,并将准考证原件放入档案袋内。


5)身份证号填写:新版居民身份证号(18位);军人、武警人员证件,采用18位数字(具体方法如下)。


具体采集方法格式:军人证件号码中数字代码+出生年月日+补足代码


其中:军人证件号码中甲、乙、AB等非数字代码省略,只取数字代码,具体又分:①数字代码位数少于6位的,填写时在代码后加“0”,使达到6位数字。②数字代码位数超过6位的,只填写前6位数字。


出生年月日:采用“年(yyyy)—月(mm)—日(dd)”形式。


补足代码:补充数字“0”。最终以补齐18位数字为准。


例:某军人出生日期为1978823日,证件号为:午17963。填写成18位数字为:179630197808230000


6)主考学校:填写申请毕业主考学校的正确全称(江西省自学考试主考学校名单见附件)。考生的毕业论文、毕业实习、实践环节考核在哪所主考学校完成,就填报该主考学校为考生的毕业学校。


7)考生地址:填写申请毕业手续所在的地市和县(市、区)。


8)填表日期:上半年毕业,填写630日前的日期;下半年毕业,填写1230日前的日期。


9)表内其它内容填写要求,请考生仔细阅读毕业生登记表内的填表说明。


五、设区市招考办审查及上报时间


各设区市招考办于20091217-31日对所属毕业生材料进行审查,2010年元月4日将毕业生材料送省自考办与各主考院校进行交接。


 


江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00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