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第五次教学工作例会教学工作安排要点
1. 本学期放假时间不变:统招班学生1月7日,自考班学生和教职员工1月10日。全校1月1日至3日元旦放假休息,1月4日至6日完成考试科目考试,1月8日至9日进行自考考试。下学期校历已经学院审定,2月25日教工开始上班,2月26日至27日学生报到,2月28日开始上课。
2. 我院10月份专科自考单科通过率为83.3%。2010级自考毕业审核工作正在进行,请各分院认真进行自考毕业生信息收集、审核工作,并由学生核对签字确认无误。
3. 首届“优质实训室”评比在各分院自评基础上,学院总评评出一等奖2个(95分以上):数控机床加工实训室、酒吧实训室;二等奖3个(90分以上):前厅实训室、新闻实训室、视景实训室;三等奖5个(85分以上):单片机技术实训室、手工会计实训室、会计电算化实训室、软件介绍应有实训室、物流实训室;优胜奖3个:摄影实训室、计算中心实训室、健身房实训室。学院将分别给予奖励。各分院、教学部要通过这次评比,进一步推动实训室设施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实训室管理水平。
4. 期末,教务处和各分院教学部要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新学期授课计划,各分院、教学部报送时间为12月8日。要按先专任教师、再兼课教师、后外聘教师的顺序排课,优先保证专任教师周课时达8节以上。
5. 要保证课程数量,满足学生选课,鼓励教师多开课、开好课,要求副教授以上的教师每人至少开设一门选修课(含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公共选修课)。选修课开课教师提出开课申请,并提交课程教学大纲、先经教研室审核,再由分院、部、中心审核盖章,报教务处批准,列入下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各分院教学秘书于12月10日将公共选修课申请表交教务处刘爱平。
6. 依据新学期授课计划,按教材选用规定的要求,按时做好新学期教材选用、征订工作。
7. 12月18日至19日(星期六、日)进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外校学生、本校已毕业学生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本院学生证参加考试,无本院学生证的考生予以清出考场。带手机考生按考试作弊处理。要严格考试管理,不允许大面积答案不正常雷同现象再次出现。对失职的监考教师和考务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8. 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听力考试,按上级要求由考生自备9波段调频收音设备(收音机或调频耳机),功能参数为(FM):68-108MHz。收音设备调频至(FM):92.7-93.2。听力试听(校园各教学楼均可接收)第一次试音:12月17日12∶00-12∶30;第二次试音:2010年12月18日,四级:8∶50,六级:14∶50。请通知各位考生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好听力考试所需收音设备,并在规定的时间段进行试听。
9. 09级安排了本学期和下学期工学交替的学生,须在离校前采集信息的,请各分院汇总人数本周内报送教务处王贵芹,一并提前单独安排新华社进行一次信息采集工作。不要因为学生欠费,而不安排学生参加信息采集、或轻易进行清退,以免影响毕业证的办理。学生办理复学须附上退学文件。
10. 重点技工学校评估将在12月20日进行,请有关分院配合教务处做好迎评材料整理工作。各种材料务必按要求,使用“江西省电子商务技工学校”名称,不要出现“大学生”、“高等职业院校”、“高职”、“院领导”、“院团委”、“院系”等名称。
11. 各分院08级及部分分院09级学生工学交替、顶岗实习工作,须认真组织实施。期末及寒假期间,教务处配合各分院要加强巡视检查工作。
12. 本学期教师教学综合测评的学生评教工作已经结束,期末各分院、教学部要做好督导评教计分和分院、教学部评教计分工作报送教务处。
13. 八项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终期评审材料于12月15日之前,提交给教务处肖润花。第二轮建设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于12月20日之前提交。教务处年底组织专家进行第一轮院级教学质量建设工程八项建设项目的终期评审验收和第二轮建设项目的评审工作。
14. 期末考试按通知要求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工作,坚持精品课程网上测试,注意不断改进网上测试方法,提高考试质量。鉴于学科不同特点,可采用网上测试与实操、机测等其它考试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
15. 按学院通知认真做好“提升质量年”活动总结工作,各分院、教学部要写出有价值、有份量的“提升质量年”活动总结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学院“提升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相关活动内容要在部门网站上及时进行发布。
16. 2010级252新生参加成人高考,各分院要做好已录取学生的自考本科班教学衔接工作,同时注意做好未被录取学生的思想工作和教学安排。相关分班、教学安排、教材选订等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17. 2010年第二批省级教改课题结题将于12月29日进行,课题结题鉴定采取召开结题鉴定会进行集中鉴定方式进行。请各分院、教学部督促课题主持人做好结题及参加鉴定答辩的相关准备工作。
18. 教务处、有关分院、教学部与人事处共同做好省人社厅安排的教师试讲工作,试讲在12月25日进行。
19. 学期末把有关工作做在前头,防止新学期开学时成批学生退学潮的出现。
20. 各分院、教学部年末做好年度教学工作总结,书面总结于1月10日前报送院办和教务处;酝酿考虑新的一年教学工作,书面教学工作计划2月28日前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