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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优秀教学团队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优秀教学团队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


赣旅商院发〔200880号(附件3


 


第一条  院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的目的,是通过建立团队合作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学院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二条  院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的内容,是建立老中青搭配合理、教学效果明显、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可以起到示范作用的教学团队,促其开展教学研究、编辑出版教材和教研成果、培养青年教师等工作。


第三条  申报条件


(一)团队及组成。教学团队应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学历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教学团队中须有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高水平兼职教师。根据课程(群)人才培养需要,学校专任教师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公共基础课程及教学设计主要由专任教师完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


(二)教学团队带头人。教学团队带头人应在本专业教学、科研方面或本行业的技术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具有企业技术服务或技术研发经历。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本院教学第一线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准确把握课程(群)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保持课程(群)建设的领先水平;结合校企实际、针对课程(群)发展方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三)教学工作。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专业、行业现状,追踪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较为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连续2年无教学事故。


(四)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在教学改革方面进行了理论的探讨和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科研成果发表或获得过奖励;在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参加过省部级以上精品课程的建设、特色(重点、示范)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课程改革建设等项目,获得过教学成果奖励。


(五)人才培养。在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过程中,通过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教学与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的结合,将学校教学管理延伸到企业,保障学生实训实习的效果,实现高技能人才的校企共育;毕业生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社会认可度高。


(六)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过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创新教材等的编写任务。教材使用效果好。


 (七)社会服务。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第四条  评选方法与步骤


评选年度的下半年,学院将组织优秀教学团队的评选活动,具体步骤如下:


   (一)学院下发评选通知。


   (二)教研室或课程组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填写《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优秀教学团队申报表》。


   (三)各系、部组织评选,并向教务处推荐上报参评院级优秀教学团队对象。


   (四)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五)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并报院领导批准,公布院优秀教学团队。


第五条  奖励与惩罚


优秀教学团队获得者,学院将颁发“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优秀教学团队荣誉证书”,并按每年人民币一万元标准拨付建设经费(经费使用参照《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课程、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获得院级优秀教学团队的团队,学院将优先推荐其参加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和国家优秀教学团队的评选。其成员应严格承担相关责任与义务,否则撤销其院级优秀教学团队的荣誉与资格,停止建设经费资助。


第六条  院级优秀教学团队每两年评选一次,两年后复检,实行滚动式评选。


第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