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
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
赣旅商院发〔2008〕80号附件2
第一条 院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的建设,旨在形成与国际先进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接轨的、符合中国实际的、具有一定示范性和借鉴意义的双语课程教学模式,为培养学生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意识与能力,落实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作用。
第二条 双语教学是指将母语外的另一种外国语言直接应用于非语言类课程教学,并使外语与学科知识同步获取的一种教学模式。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融外语与学科知识教学于一体,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显著,具有鲜明特色和辐射推广作用。
第三条 申报条件
(一)主要以单门课程的方式申报,也可以系列课程形式(2-4门)申报。
(二)至少已面向两届学生开设。
(三)申报课程的负责人原则上要有出国留学,或有国外学习3周以上的经历,或聘请有外籍教师承担了该课程教学(2轮以上)。
(四)所授课程的主讲教师外语水平较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好。在相同条件下,拥有课程组(或教学团队)的双语课程可以优先申报、优先进入。
(五)在教学理念、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实践教学、多媒体教学课件、网络辅助教学等方面符合世界发展潮流,符合中国实际,具有示范性和借鉴意义,为培养学生的国际意识、竞争意识和合作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拥有完整的课程网站(网络教学环境),能通过课程网站的方式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网络课件、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试卷、参考答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
(七)利用该课程网站开展实际教学应用,以加快“以学生为主体”学习模式的进程,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八)所在系(部)重视双语教学课程建设,为双语教学课程的师资、教材、图书资料、教学方法改革与实践教学等条件建设提供了配套经费和政策支持。
第四条 评选方法与步骤
评选年度的下半年,学院将组织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的评选活动,具体步骤如下:
(一)学院下发评选通知。
(二)教研室或课程组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填写《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表》。
(三)各系、部组织评选,并向教务处推荐上报参评院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对象。
(四)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五)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并报院领导批准,公布院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第五条 奖励与惩罚
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将授予“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称号,学校资助经费与经费管理办法参照《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课程、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中院级精品课程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院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每两年评选一次,两年后复检,实行滚动式评选。
第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