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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自考生报名信息更正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自考生报名信息更正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招考办:


    随着我省自考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发展,对考生和基层工作的信息采集提出更高要求。现就更正考生报名信息有关情况做如下布置,请遵照执行。


    各地招生考试办公室在自考报名工作中要认真严谨,采取措施确保采集的报名信息准确。在报名前,各地必须将省自考办下发的全省考生数据导入到本次考试数据库中或将上次本设区市的考生报名信息导入到本次考试数据库中。在报名时,老生必需填涂报考卡(小卡),新生必须填涂报名卡(大卡),报名点采集的信息要交考生复核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信息有误需要更正或修改的,按如下办法予以更正或修改:


一、考生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填错基本信息,必须在参加考试前向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办公室及时申请更改,考试后,不予更正。


二、过去遗留的考生信息错误,考生必须向所属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申请更正,逾期不予办理。考生申请办理时,需填写《考生自考报名信息更正申请表》一式三份,由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盖章并存档一份,同时在信息库中予以更正,两份分别报送设区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和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存档并在信息库中予以更正。过去报考如考生准考证号错误的,必须凭当次考试试卷,与更正表一并报省自考办审核后,成绩予以认定,否则成绩无效。


三、如若考生因更换姓名需要修改,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依第二条方法予以修改和上报。


 


附件:《考生自考报名信息更正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