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
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示范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09]202号),经研究确定,由西安技师学院等14家院校承办2009年数控机床维修新技术等9个专业高技能人才师资示范培训(具体培训安排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的确定
获准参加2009年高技能人才师资示范培训的人员名单已在中国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服务网(www.cettic.cn)上公布,同时,各承办机构将电话通知每名学员,请以网上公布名单和承办机构电话通知为准。因名额有限,未获准参加培训的人员自行前往者,恕不接待。
二、报到要求
获准参加培训的教师请在接到各承办机构的报到通知后按时报到,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务必于开班前5天与培训机构取得联系,说明原因。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我部将酌情缩减所在省(区、市)明年培训名额。
项目办联系人:陈志集 蒋燕辰
联系电话:(010)84661341 84661052
传 真:(010)84661050
电子邮箱:shizipeixun08@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培训处(邮编:100101)
附件:1.2009年高技能人才师资示范培训安排(中央财政补贴专业)
2.2009年高技能人才师资示范培训安排(有偿培训专业)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