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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与会计教研室开展《江西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办法》专题学习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近日,大数据与会计教研室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了《江西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专题学习活动。本次学习活动旨在引导教师深刻理解师德规范,明确师德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

活动中,教研室主任杨巧首先对《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进行了介绍。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全省高校教师职业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随后,主任对文件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实施办法》明确了高校教师的范围,包括公办、民办、成人高校教师,培训机构教师也参照执行。对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和处分,情节较轻的有批评教育、取消评奖评优等资格;情节较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报请撤销教师资格。同时,教师若为中共党员,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还将受到党纪处分;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也会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此外,还介绍了处理师德失范行为的责任主体、原则、程序,以及高校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和问责情形等内容。


在解读完文件后,全体教师结合大数据与会计专业的教学实际,就如何落实师德规范展开了热烈讨论。

赵璧佳老师提出,在大数据与会计教学中,要将师德教育融入专业课程,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诚信意识。例如,在教授会计核算、财务分析等知识时,引导学生认识到遵守会计准则、保守财务秘密的重要性,避免出现虚假会计信息等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李一鸣老师表示,要严格遵守教学纪律,认真备课、授课,不得敷衍教学。同时,要规范自己在课堂、网络等渠道的言行,避免发表错误观点或散布不良信息。在与学生的交往中,要保持良好的师生关系,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无关的事宜,坚决杜绝猥亵、性骚扰等不正当行为。

对于文件中提到的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等,教师们纷纷表示,在指导学生进行科研项目、毕业设计等工作时,要加强对学生的学术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术观念,培养严谨的学术态度。

活动最后,杨巧对本次学习活动进行了总结。强调,师德师风是教师的立身之本,全体教师要深刻认识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实施办法》的要求内化为自身的自觉行动。

一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二是要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自觉抵制各种师德失范行为,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三是要将师德要求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不仅要传授专业知识,更要培养学生的品德和价值观,真正做到立德树人。

同时,要求教师们结合本次学习内容,撰写学习心得,反思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行为,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将师德师风建设落到实处。

通过本次专题学习活动,大数据与会计教研室全体教师对《江西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办法》有了更深入地理解和认识,进一步强化了师德意识,明确了师德底线。在今后的工作中,教研室将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引导教师不断提升职业道德素养,为培养高素质的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大数据与会计教研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