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6年上半年考评员培训发证和复审换证报名已经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发证:
请各分院报批考评员的培训发证,请根据各职业技能鉴定报备的工种,每个工种至少配备3名考评员,且为教师岗。培训发证报名初审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要求:申报考评员必须具有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熟悉了解本职业(工种)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申报高级考评员,必须是已取得考评员资格且至少有一年以上实际考评工作经历,有相应职业(工种)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版免冠证件照(规格为120×150相素,分辨率300相素,小写jpg格式,图片大小为40K以下。
3、《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培训个人申报表》见附件(电子版)
二、复审换证:
复审对象:要求为已取得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包括原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的2010-2013年12月的考评员、高级考评员资格,身体健康,未办理退休手续且仍在从事考评员工作的人员。初审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复审换证个人申报表》见附件;(电子版)
2、考评人员资格证卡原件及复印件(考评员证卡复印件与个人申请表合订);
3、考评工作总结或心得体会一份(不少于1000字);
4、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版免冠证件照(规格为120×150相素,分辨率300相素,小写jpg格式,图片大小为40K以下)
请各分院在3月11日前把培训发证及复审换证老师的名单及初审需要的材料发至教务处胡睿彪办公平台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具体要求请下载《赣职鉴字〔2016〕3号关于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
复审换证工作的通知》见附件。
教务处
201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