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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自学考试停考部分专业的通知


各分院:


    根据《关于江西省自学考试停考部分专业的通知》(赣考院自〔2011〕4号)精神,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停考公共关系、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中英合作金融管理、服装机械、制鞋设计、艺术设计(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方向)、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方向)、工业设计、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农村财务会计、劳动和社会保障、果树栽培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十四个专科专业;商务管理、网络工程、社会工作与管理、测控技术与仪器等四个独立本科段专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上各专业从2011年4月起,不再接纳新考生报名。


    二、以上各专业的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至2012年10月结束,实践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安排至2013年上半年结束,最后一批毕业资格审核在2013年6月办理完毕。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不再受理上述十八个专业的毕业申请,停止办理毕业手续和相关资格证书。


    三、报考上述各专业的考生应根据规定的时间,调整和安排好自己的学习、理论考试和实践环节考核等,以便能按期拿到毕业证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毕业的考生,可改报与其对应衔接的专业课程(详见附件)。


    四、原停考的农业经济管理、园艺、农学、林业生态环境管理、信息管理与服务、工商行政管理六个专科专业,仍按照赣考办字[2008]83号文件执行,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至2011年10月结束,实践环节考核安排至2011年下半年结束,最后一批毕业资格审核在2011年底以前办理完毕。从2012年开始不再受理毕业申请,停止办理毕业手续。


    请各分院及时向考生做好停考专业的宣传和相关准备工作。


    附:江西省2011年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抵免对照表


 


 


                                                    教务处


                                               201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