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新闻中心

关于遴选2022年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通知



关于遴选2022年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教学成果奖是反映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教师教学能力和贡献的标志性成果。2022年,我校将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我校推荐参评第十八批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为充分挖掘、提炼我校代表性的教学成果,在省级、国家级等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中充分展示我校教师真实的教学水平,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推荐和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要求

1.我校在编在岗(含省级人事代理)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等,从事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2.培育项目要反映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成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产学研合作、内部质量保体系建设等

3.培育项目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取得显著的人才培养效果,具有示范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校内产生过积极影响。

4.申报培育项目时注意整合优势特色专业、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校企深度融合、现代学徒制、教学团队等系列质量工程项目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建设成果。

工作进度安排

1.教学单位推荐(1月10日前)

本次拟培育的教学成果奖项目不少于40个,具体任务分配如下表所示。教学单位按照本通知的申报标准,组织填报《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推荐表》(见附件),推荐表电子稿和汇总表纸质稿交教务处质量建设科况敏

表:教学成果培育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

教学单位

推荐数量

1

际商务学院

6

2

机电与建筑工程学院

5

3

经济管理学院

6

4

会计金融学院

6

5

旅游学院

6

6

体育学院

1

7

艺术传媒与计算机学院

5

8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9

创业学院(产教融合处)

2

10

心理教育中心(学生工作处)

1

2.项目论证与遴选(1月15日前)

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全校推荐的项目进行初审,随后开展现场论证和遴选,确定我校2022年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3.项目培育

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对照学校有关办法执行,培育期不超过半年。学校聘请专家组对培育项目进行全程指导。

请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统筹规划,认真梳理、总结本单位教学经验和育人成果,推荐具有竞争力的项目接受培育。

特此通知。

附件1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推荐表

附件2: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推荐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