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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190名学生拟退学处理的公示

为了规范我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办法》(赣旅商院发〔2022〕11号)相关要求,第六章退学第二十条的规定(二)一个学年内补考后累计有五门以上(含五门)课程考核不合格(含旷考、考核违纪、取消考核资格课程)的,应办理退学手续以及(五)未经请假报备,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办理退学手续;(六)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之规定,对2009年-2018年期间190名学生作拟退学处理,具体学生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17日

由于无法联系学生或者本人不愿返校办理退学相关手续,现予以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10个工作日后即视同送达,如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教务处反馈,我们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791-83771932

附件: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拟退学学生名单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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