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我校的教学资源,规范临时使用教学场所的申请与管理流程,确保各类教学及相关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准确统计各教学场所使用率,根据《学校教学场所管理办法》,凡需在非固定(即课表以外)时间使用学校教学场所的部门,均需在教学质量平台提交申请。同时,教学场所的课余时间使用率将作为指标纳入教学单位年度综合评估。
具体操作步骤请参阅附件《教学场所使用申请操作说明》。
注意事项:
1.提交申请时,请务必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申请至少需提前2天提交,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审核流程。
3.如遇特殊情况需紧急使用场地,请直接联系教务处教学资源管理科。
4.如有任何疑问或遇到技术问题,可随时联系教务处教务资源管理科和技术支持团队。
教务处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
教学场所使用申请操作说明
1、登录教学质量建设平台,点击“教学资源管理”>“教学场所管理”>“教学场所使用”>“使用申请信息”。
2、进入申请列表,点击“使用申请”。
注:按要求填写使用时间段、时间说明及相关材料。时间段申请使用只允许申请72小时。如需更多时间需再次申请。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启动流程。
申请可通过移动端的钉钉中的“教学质量平台”进行办理审批。同时也支持电脑端审批。
审批节点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