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展示活动组委会和举办2014年
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从2011年以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主办的全省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已经举办了三届,竞赛的开展对促进我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我省高校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营造创新人才培养环境,拓宽学生动手能力和就业能力的培养途径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规范竞赛活动,提升竞赛质量,从2014年开始,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调整为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展示活动,仍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主办。为加强对相关展示项目的业务指导,提高展示活动质量,就“软件服务外包创新创业” 和“知识产权(专利)知识” 项目,经商请有关厅局并得到同意,分别增加省商务厅、省知识产权局为展示主办单位。展示活动建立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由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展示工作由江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开发办公室总承办,有关高校分项目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示活动组织委员会
为加强对展示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展示活动的顺利开展,现组建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展示活动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名誉主任: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 虞国庆
主 任: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 程样国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刘滇鸣
共青团江西省委副书记 伍复康
副 主 任: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胡永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蔡宝琦
共青团江西省委学校部部长 李菲
省高等院校科技开发办公室主任 陈东林
秘 书 长:陈东林
副秘书长:王 允 袁玖根
二、展示活动方案和工作要求
展示活动每年举办一次。2014年的展示活动于4月—11月在有关高校开展,现将《2014年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展示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方案,积极支持和组织学生参加今年的展示活动。
展示活动本着政府举办、学校承办、学生参与、企业支持的原则,秉承“以展促建、以展促教、以展促学、以展促创、展学结合”的精神,突出展示的科技创新性与职业技能性,发挥展示的引领和评价作用,推进我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提升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附件: 2014年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展示活动实施方案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 共青团江西省委
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3月14日
附件
2014年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
展示活动实施方案
2014年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展示活动分本科组、专科组(含高职、高专),共举办39个展示大项目。具体展示项目和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参展学校通过登录展示活动工作网站“江西省大学生科技竞赛网”(jxsc.ecjtu.jx.cn)的“报名系统”报名。
1.报名办法
打开网站上的“报名系统”,根据要求,输入报名信息。
2.报名时间
“报名系统”于4月10日开通,各展示项目开展前10天截止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选手和指导老师名单,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同时填报。
(2)在各展示项目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参展学校可以在报名系统内修改有关信息。
(3)各学校用户名已设定,在菜单选取即可,初始密码为123456,请登录后更改。如遇技术问题,请咨询:袁老师(0791-83847589,13879185255)。
二、奖项设置与评奖
1.奖项设置
参展学校团体总分奖(团体总分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参展学生(队)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优秀指导老师奖;
组织工作优秀单位奖;
组织工作优秀个人奖。
2.评奖办法
(1)团体总分奖
各展示大项参赛学校达10个(含10个)以上的设项目团体总分奖。团体总分用积分的方式计算(展示项目实施方案另有规定的除外):每个一等奖积10分,每个二等奖积5分,每个三等奖积2分;各校该项目积分之和,为该校该项目团体总分。
依学校团体总分从高到低取奖,若总分相同,以获一等奖个数多少为序;若再相同,以获二等奖个数多少为序;依此类推,直至分出名次。
(2)参展学生(队)奖
展示项目以个人方式进行的,信息技术知识、知识产权(专利)知识、大学数学、英语口语、基本职业技能等展示项目按该项目参展学生总数的5%、8%、12%的比例,其它项目按该项目参展学生总数的8%、10%、12%的比例(参展学生少的展项适当提高比例,由所在专委会提交组委会核准)。
展示项目以团队方式进行的,按该项目参展团队总数的10%、12%、15%的比例(参展队少的赛项适当提高比例,由所在专委会提交组委会核准)。
各展项在单个学校各奖次的奖项数不超过该奖次奖项总数60%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取一、二、三等奖。
参展学生(队)的获奖证书,均注明指导老师。
(3)优秀指导老师奖
凡获得各展项一等奖学生(队)的指导老师,即为优秀指导老师。
(4)组织工作优秀单位奖
根据承办高校、参展高校的承办质量、组展效果、团队风格、展示成绩等因素,由组委会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5)组织工作优秀个人奖
在展示活动过程中,对设计展示、组织展示、承办展示做出积极贡献和获得突出成效的专业委员会成员、各高校领导小组成员、承办展示院校的工作人员和组委会工作人员,通过推荐和组委会审定评选出若干优秀个人奖。
三、职业资格证书
凡对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项目(在“展示项目”一栏中标有“*”号),展示成绩名列前3名的选手(团队展示若合项目人数超过,可依次放宽,余同),颁发相应职业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第4至10名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职业资格证书。
对应职业资格为:总台问询及中式铺床技能展示——客房服务员,中餐主题宴会设计技能展示——餐厅服务员,西餐主题宴会设计技能展示——餐厅服务员,工程测量技能展示——工程测量工,汽车营销技能展示——汽车配件销售员,普通车工技能展示——车工,普通铣工技能展示——铣工,模具设计技能展示——模具设计师。
四、展示规则
各赛项展示规则、展示指南等内容,将通过展示活动工作网站“江西省大学生科技竞赛网”另行发布。
五、展示项目及安排
具体展示项目、展示时间、展示地点等内容,详见“2014年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展示活动安排总表”。